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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设立交通巡回法庭

1998-12-10 来源:生活时报 张乐 我有话说

本报讯浙江消息:浙江省松阳县交警大队与法院合作,设立了该省首家交通巡回法庭,为快捷、公正处理交通事故案件,探索出了一条新路。目前,这个经验在全省各地已经开始推广。

该巡回法庭的设立使法院与交警大队的职能得到有机的结合。在事故处理时,交警负责勘查现场、取证、作出事故责任认定,并以此作为向法庭提供的事实证据;而法庭则根据事实证据,依法作出调解和判决。交通巡回法庭的提前介入,使处理结果可以迅速执行,有效弥补了交警对事故的处理难以生效的不足,同时也避免了当事人事后诉讼的麻烦,相比过去结案速度大大加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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